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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客食品(30111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ECOLOVOECOLOVO(SZ:301116)2025-08-25 10:17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任或离职(以下简称"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 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 1/3 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或专门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章程相关规定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