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程序,提 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董事会行为、保证董事会科学高效运作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件。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人员 中,至少包括一名符合相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