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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0028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投资者、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将所有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 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媒体公布。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