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600184) -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依赖于光电股份向本所提供的一切原始文件、副本材料均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上的 印章和签字均真实、有效,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光电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 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光电股份于2025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日期、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 法、联系人等。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北方光电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