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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逸飞(6886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 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