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2025 年 8 月 25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 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 用,董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1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制订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四)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按权限决定公司投资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