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 决议; (七) 修改本公司章程; 1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九)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