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 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证券交易所的网 站、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规 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的前述 信息。 第三条 公司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 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一)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