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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BOSUNBOSUN(SZ:002282)2025-08-25 10:3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