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博深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司 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