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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轴B(200706) - 重大披露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WBCWBC(SZ:200706)2025-08-25 10:3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披露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披露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 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财务主管;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和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