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3010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职权,并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审查 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委员会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会 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与其 职责相适应的财务或者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应至少有 1 名成 员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符合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对审计 委员会财务专业人士的资格要求。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通过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席 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