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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3012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QC SolarQC Solar(SZ:301278)2025-08-25 10:33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 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重大信息及其披露。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具体执 行重大信息的管理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