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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30127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QC SolarQC Solar(SZ:301278)2025-08-25 10:33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负责提供公司有关拟被提名人员的有关 资料,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负责提出提名方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1 页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总经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 的审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