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00208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丰奥威 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 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