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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 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应当具备丰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