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茶集团(06831)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Green Tea Group Limited 綠茶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31) 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建立 1. 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根據綠茶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 會」)於2025年4月30日通過的決議案成立。 成員 會議次數 6. 委員會至少每年開會一次。需要時可另外召開會議。 會議通告 1 2 10. 除非有法定人數出席會議,否則委員會的任何會議均不可處理任何事項。委 員會的兩名成員(至少其中一名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構成會議的法定人數。 11. 只有委員會成員方有權出席委員會會議。其他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董 事、管理人員、外聘顧問或諮詢師)可於適當時,獲委員會邀請出席所有或 任何部分會議。 12. 委員會會議可由成員親身或透過電子通訊方式或成員議定的任何其他方式舉 行。 13. 任何會議上所提出的問題應由出席會議的委員會成員大多數投票決定。委員 會各成員均享有一票。若出現任何票數相等的情況,會議主席將享有額外一 票或決定性的一票。 14. 委員會成員須就其為利益關係方的任何決議案放棄投票。 15. 經委員會全體成員通過並簽署的書面決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