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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30084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JINSHENGJINSHENG(SZ:300849)2025-08-25 10:48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 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即公司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分 散选举数人,按投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 30%及以上时,或者选举或 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特指由股东 代表出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