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1 / 13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 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 外。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