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688162) - 巨一科技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和《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有效表决权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 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与应选董 事总人数的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候 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 依次决定董事人选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向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 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公司董事会收到被提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