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学(30106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确保公司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务, 维护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作为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人,应当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以公 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效率及结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副总经理在本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活动。 第四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