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学(30106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投资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 1 / 4 (一)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