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学(30106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充分发挥预算规划、协调、激励及监管的作用,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财务预算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 董事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