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鑫生活(30150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编制和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 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 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须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 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分)公司、 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