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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鑫生活(3015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第六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