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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东医疗(605369) - 拱东医疗: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 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 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也是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 资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 程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跟踪。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一名。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组成。 第八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 员内选举产生。 第九条 战略决策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