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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东医疗(605369) - 拱东医疗: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的内审部实现其对董事会、投资者以及其他 与组织有利益关系的外部组织的义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内审部的工作进行指 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 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一名。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