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东医疗(605369) - 拱东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化运作,健全董事会运行体系,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