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 举,保护股东、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 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 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 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 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 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 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时,现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或者 增补独立董事的候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