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00262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