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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30026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障公司、股东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昆山新莱洁净应 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 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