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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605162) -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集团")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浙江新 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5-052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 控股股东越盛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谢百军先生、谢迅先生继续自愿承诺: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起的 12 个月内(即自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