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邦股份(002483)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六条 收购或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划分: (一)购买、出售(处置)、置换资产(包括企业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财 产权利等)、租入或租出资产。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000万元以下(含本数),由总裁批准;在2,00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至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5%以下(不含本数)的,由董事长批准;在5% 以上(含本数)至10%以下的(不含本数),由董事会批准;在10%以上的(含本 数),由董事会提出预案,报股东会批准。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交易的,以其累计数计算交易数 额。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 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董事长的授权;董事会对总裁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