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邦股份(00248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由本制度第三条所列的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规范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明 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保 证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一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