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邦股份(0024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 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 一人。董事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可以减少董事会成员。减少董事人数、罢免或补选董事均由股 东会作出决定。减少董事人数时,董事会首先应该提请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 当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召 开公司临时股东会补选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