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坛股份(002746) -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