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00278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