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股份(002982)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 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