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股份(002982) - 内部审计制度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 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立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