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30018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进 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等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 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概念及范围 第五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