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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超纤(3001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定期会议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