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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3002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 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目标、效益相挂钩的原则; (三) 按绩效考核标准、流程体系原则; (四) 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 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昆山新莱 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体现责任、权力、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