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30026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沟通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 及时、准确、完整。 第六条 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 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等,安排独 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要求公司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