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极信息(30032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