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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