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是指公司认定的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 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1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