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 债务或者承担其他担保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等。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 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 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 关部门包括: 1 财务总监及其下属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 门,负责受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 理与持续风险控制;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 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