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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 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承 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 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 经验的自然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1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 会秘书: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