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30126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划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 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 上,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 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规 定执行。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