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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 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